可能让新移民中的每一户都能种上地。
而且贾放不打算把这些田地割得细碎,这家种一亩,那家种三分。这种做法不适合集约化种植,可能会造成生产力的浪费。
于是,贾放提出了这些良田(约七十顷),向一百四十户新移民公开招标,以五十亩为单位,招收种植户。
老百姓们并不理解“种植户”是什么意思,他们一听贾放解释,马上明白了——哦,原来就是佃农。
贾放摇摇头:“不是佃农,当然不是佃农!”
他的提出的条件是:每亩田的亩产达到二百斤以上的种植户,只缴五分之一的出产作为地租,五分之四的出产由种植户自己拥有,可以作为口粮,也可以卖给寨子里其他人。
如果亩产达到一百五十斤以上,缴三分之一的出产作为地租。
如果亩产在一百斤以上,则必须缴一半的出产作为地租。